本案是建设工程纠纷中典型的"三无"案件——无招标过程、未签订书面合同、未造价结算,且施工方在未完成全部施工的情况下提前退场,开发商又另行委托他人施工,双方对于已完成工程量存在严重争议。刘兵律师抽丝剥茧地研究案情,从会议纪要、监理日记和现场照片中找出已完成工程量的相应依据,法院据此委托鉴定。经过两审,最终为委托人追回工程款500余万。